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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政治庇護
Claiming Asylum

作為一名難民的權益

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可使用不同方式去處理。

此單張解釋給求庇人士必須認識的事情。你將來會怎樣要視乎你個人的實際情況和英國政府所採取的措施。你應儘快為自己的情況諮詢專業意見。

  • 誰人有資格申請政庇?
  • 怎樣申請政庇?
  • 當申請時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 當等待審核時我怎樣生活?
  • 當等待審核時我有什麼權益?
  • 到那裡我可以找到幫助申請?
  • 我的申請會有什麼結果?
  • 假如我的申請被拒絕將會怎樣?
  • 假如上訴失敗將會怎樣?

此一系列的單張簡單列明你的法律權益。它們不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指南,也不是特別為你個人或在某些特別情況下作指南。

誰有資格申請政治庇護?

要獲得政庇資格視乎你是否「聯合國1951難民公約」(United Nations 1951 Refugee Convention)內所形容的難民身份。作為「難民」是因他/她有充份理由害怕受迫害而離開自己國家的人士。迫害的理由可能是以下5項的其中之一項:

  • 種族;
  • 宗教;
  • 國籍;
  • 某特別社交組織成員;或者
  • 政治上的意見。

該名難民必須證明他的處境是危險及因為以上其中一種理由而須要國際性保護。這通常都是十分困難及大部份的政庇申請都會涉及法律問題。找尋專業援助對你十分重要。

「難民公約」(Refugee Convention)說明假如有迫害危機存在便不能把你遣返原居地。這表示英國政府不能夠把你遣返原居地直至可以證實你絕對安全或只有很微小的危險。你可以在英國逗留,直至移民當局(內政部,英國政府的一個部門)對你的個案作一個決定。

但這條例只適合用於被遣返的國家對你的安全有危險,所以當局可能不考慮你的申請便把你送到另一個安全國家。

大多數情況下你都可以留下來尤其是當你上訴你的政庇被拒絕的時間內,但這視乎你的申請理由和你是來自那個國家。

內政部會提出很多不接受你申請的原因。例如只是你國家的某一處會對你的安全構成危險,當局便會拒絕你的申請,因為你可以回國在另一處居住。

政治庇護的原意是不但保障過往經歷的事不再發生,還為你提供未來的保障。因此假如內政部認為你家鄉的情況已改善和你再沒有危險的時候,他們便會拒絕你的申請。

通常要證明你會遭遇危險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必須證明“有確實機會”會遭受迫害。

誰人不受保障

「公約」說明某些人士是沒有資格獲得政治庇護。這些包括有嚴重犯案紀錄人士或違反人權人士。

還有數項「終止條款」(‘cessation clauses’),說明日後你可能被取消資格假如:

  • 內政部作出決定時你家鄉的情況已大有改善;或者
  • 成為難民後你重返家鄉。

如有這情形出現你便不再是難民身份,但你未必一定要離開英國。

特別個案

某些申請個案比其他個案較為複雜。在某些情況下是很難去引用法例,這是當:

  • 你提出你害怕受某人迫害但這並不是官方人士;
  • 你是內戰避難人士;或者
  • 像很多個案一樣,你提出恐怕遭受迫害因為你是“一名特別社會組織的成員”。

假如你的申請屬於以上其中一類,你便須要諮詢專業意見。

引用人權法例申請政庇

你亦可以引用歐洲公約在人權法例「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的第三條例申請政治庇護。此法例禁止使用嚴刑或使用不人道或屈辱方法對待別人。假如英國政府把你遣返一處會有這種情況出現的國家,他們便違返了「人權法例」(Human Rights Act)。

這與引用「難民公約」(Refugee Convention)條例的申請並不相同;你無需出示遭受不人道對待的理由,或者證明誰人犯錯。若你能夠證明確有屬第三條例的危機存在,英國政府必定要批准你留下來,及通常會為你提供「人權保護」(‘humanitarian protection’)。

你亦可以提出假如將你調離英國會違返其他人權,例如專重你的家人及私生活的權益。利用這些理由通常都很難幫助你獲得勝訴。如果你須要這樣申請便要與你的法律代表儘快商量。

怎樣申請政治庇護?

你必須

  • 最初抵達時向機埸或海港的當值入境官員申請;或
  • 假如你已經入境便應向哥爾登(Croydon)或利物浦(Liverpool)的「內政部政庇審查部門」(Asylum Screening Unit)申請。

通常你應該在以下時間申請:

  • 當你最初低達英國港口;或者
  • 假如你已經循合法途徑入境(例如以學生身份),但當你一開始警覺在原居地將會遭受迫害。

很多人因為需要時間與親朋戚友會面或找法律代表而延遲了申請。但假如你不儘快申請當局便會質疑你的申請理由。如果他們不相信你的說話你便可能不會獲得政治庇護。還有必需儘快申請才可以獲得援助。

進一步援助 (Further help)

「直接社區法援服務」(Community Legal Service Direct)

直接為公眾提供一系列社區法律問題的資料。

請致電 0845 345 4 345

假如你有資格申請法律援助,你亦可以從一名專業法律顧問處獲得有關福利、稅務津貼、欠債、教育、工作及房屋等免費諮詢。你亦可以找到當地的法律顧問或律師。

要獲得更詳盡資料請瀏覽網頁 www.clsdirect.org.uk

國際特赦 (Amnesty International)

電話﹕ 英國﹕ 020 7033 1500

威爾斯﹕ 029 2037 5610

www.amnesty.org.uk

移民法例律師公會(Immigration Law Practitioners Association)

欲知何處可找到幫助的資料,向律師公會會員查詢。

電話﹕ 020 7251 8383

www.ilpa.org.uk

移民諮詢服務(Immigration Advisory Service)

www.iasuk.org

電話﹕ 020 7967 1200 (總行)

要參閱全英國及威爾斯的當地聯絡資料,請瀏覽網頁。

律師公會 (Law Society )

律師公會可以提供有關政庇個案代表律師的詳盡資料。

電話﹕ 0870 606 6575

www.solicitors-online.com

全國政庇支援服務 (National Asylum Support Service)

Frank Corrigan, 27 Old Gloucester Street,

Bloomsbury, London WC1N 3XX

www.asylumsupport.info

移民服務委員會辦事處(Office of the Immigration Services Commissioner)

電話﹕ 0845 000 0046

www.oisc.org.uk

難民法援中心 (Refugee Legal Centre)

電話﹕ 020 7780 3200

www.refugee-legal-centre.org.uk

律師公會、蘇格蘭律師公會、移民服務委員會辦事處,社區法援服務和移民法例律師公會曾出版另一本稱為被「移民局拘禁人士提供意見」的單張,你可以在這些機構內索取。

此小頁是由Mick Chatwin,一名熟識移民法律的律師及大狀聯同「移民法例律師公會」一起撰寫。

This document was provided by Community Legal Service Direct, April 2006, www.clsdirect.org.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