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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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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陪產假及父親工資
- 自從2003年4月開始身為父親人士有權放陪產假期。父親陪產假適用放母親或父親,可以放假直至小孩5歲生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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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及領養酬金
- 自從2003年四月開始,領養小孩的父母都有領養休假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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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合約
- Employment contracts
- 這小頁告訴你什麼是受僱合約,怎樣執行和這合約付予給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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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工作﹖
- Lost your job
- 這小頁告訴你假如失去工作你可以向僱主索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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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工資和妊娠福利
- 妊娠休假時你可能獲得法定妊娠工資(SMP)及/或合約妊娠工資(Contractual Maternity Pay)。假如你不能得到法定妊娠工資但曾工作的話,你或者會合資格經職業中心申請妊娠津貼(Maternity Allowance)或病金(Incapacity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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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權益的額外幫助
- Further help on your employment rights
- 假如你不能夠化解工作上的糾紛,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必先要作諮詢。以下列出的機構便有豐富勞工法例經驗的諮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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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歧視
- 在工作的地方每人都受平等工資,種族及性別歧視,和傷殘歧視法律條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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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
- 這小頁告訴你僱員或員工受薪應有的權利,他們應得到多少和怎樣去實施這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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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及薪酬
- 大部份員工必須獲得最少相等於全國最低工資。由2003年10月1日起,發給22歲或以上的員工的工資是£4.50,發給18-21歲人士和一些首6個月受訓的較大年紀員工的全國最低工資是£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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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及薪酬
- 法定權益(法律上最低限度),及合約權益(尤其是僱主和員工相方同意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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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糾紛
- Disputes at work
- 就算最好的公司時不時也會有工作上的問題出現。原因各有不同 ¾ 你或者認為僱主沒有給你法定的權益,或你受到歧視。無論是那種原因,當這些事發生的時候最好是一一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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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的妊娠權益
- 妊娠權益保障懷孕時工作,和妊娠休假及重返工作時的勞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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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作
- Flexible working
- 對家庭有利的新勞工法例規定你有權要求僱主更改工作時間,放丈夫陪產假和在緊急情況下安排時間照顧受扶養的子女。目的是提供多一些選擇令父母能夠平衡工作和照料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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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得假期與薪酬
- 一九八八年的「工作時間條例」﹙Working Time Regulations 1988﹚付予員工法定有薪年假的最基本權利。這屬最低結構,而僱主可以給予員工更慷概的合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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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庇人士及難民 — 工作
- 你必須得到批准才可以在英國工作。任何在英國的僱主如果在知情之下僱用一名被移民法例管制不能夠工作的人士,他便是觸犯法律。所以你可能須要出示准許你工作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