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
這小頁告訴你有關一名僱員或工作人士支薪的權利,他們應得多少和怎樣去實施這等權利。
誰人有權獲得工資?
任何有工作合約的人士都有權獲得工資。假如你的合約內沒有提及工資的話,你便可能是當義工,你可能沒享有如受薪的僱員或員工相同或部份權益。自僱行業人士通常收取“費用”而僱員通常收取工資。
我應該得到多少工資?
「全國最低工資法令1988」﹙National Minimum Wages Act 1998﹚說明所有僱員和員工必須獲得每小時基本的工資。大多數最低工資都會每年被重新審核和通常十月時便會向上調整。如要知道更詳盡資料,請瀏覽www.tiger.gov.uk和www.acas.gov.uk。
但是僱主有權在雙方同意合約內支付更多或任何數目的工資或薪金,但不能夠支付比「全國最低工資」更低的數目。
我怎樣計算工資?
假如使用「全國最低工資」來計算你每小時應得的薪酬,便必須將超時工作和佣金扣掉。每小時的薪酬將包括扣除國民保險和稅之前的基本工資。然後你必須計算你的「工資期」如每星期一次或每月一次。如果僱主給你低於「最低工資」的薪金,即是他尚欠你這個數目和合約內所說數目的差確。僱主必須出示證明每小時你應得的工資的記錄。
糧單
所有僱員都有權收到一張“列出所有項目的糧單”。這張糧單應該說明扣除稅和國民保險之前和之後你獲得的數目。如果僱主沒有為你提供這樣的資料你便可以向職業裁判署要求他們公佈什麼資料是你糧單裏面應該齊備的。假如僱主沒有通知你而把﹙例如入息稅扣除﹚,裁判署可以命令僱主支付相等數目給你作為賠償。
僱主是否可以扣除我的工資?
假如僱主未得僱員同意而把他的工資扣除,這樣做是“非法扣除工資”,亦是遺反合約。﹙參看關於合約的小頁﹚。在某些情況下僱主可以把工資扣除,例如僱員書面上預先同意僱主,如真的支付過多薪酬時便可以這樣做。所以你應該小心查核合約內的所有條件,看看是否有一項關於同意把工資扣除的說明。
當我辭退工作時應該得回些什麼?
離開工作崗位前,所有僱員都應得到他們全部工作天的工資。再者假如僱主沒有讓他們工作至通知期限,他們便有權獲得有關通知的賠款﹙參閱“喪失工作”的小頁﹚。還有假如你未曾在放假期內用掉所有你應得的假期﹙由你開始工作的週年開始計算或從你僱主給你的另一個日期計算﹚,你便可以獲得剩餘的假期工資。
要知道更詳盡有關行使你的權利的資料請瀏覽
This document was provided by Islington Law Centre www.islingtonlaw.org.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