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無家可歸為理由申請房屋
Applying as Homeless
此小頁解釋如果你是無家可歸或即將變作無家可歸,如何向地方政府申請房屋。
我能否從地方政府那處獲得援助?
一些無家可歸或在未來的四個星期內即將變成無家可歸的人士可以獲得地方政府幫助找尋房屋,但必須迎合其他合法條例。地方政府只須負責幫助你找尋房子,假如你被列為『適合資格接受援助』和附合『優先需要』條件。如果你曾經居住在英國以外的地方,你可能不『附合資格接受援助』。假如你是這情況你便須要諮詢。
你附合『優先需要』條件和如果你的年歲是:
- 16或17和從未曾被地方政府收容過
- 18,19或20和曾經被政府收容過
你也附合『優先需要』條件,如果你或你的某個家庭成員是:
- 須要照顧小孩
- 懷孕
- 因火災,水災或其他災難導至無家可歸
- 『脆弱』因為:年老、傷殘、精神病、逃避家庭暴力或暴力的恐嚇,曾經入獄、曾經當兵、21歲或以上和曾被政府收容或領養,或一些其他特別理由。
假如地方政府認為你可能附合這些條件他們一定要:
- 在調查你的情況期間為你找臨時住所然後
- 如果你並沒有刻意令到自己無家可歸的話,為你尋找較長久的住所。
假如我未附合『優先需要』條件呢?
如果你無家可歸,『適合資格接受援助』,但沒有『優先需要』,地方政府必須指示你怎樣找尋房屋 (例如提供租住私人樓宇和本區房屋協會的資料)。地方政府必須知道你的需要以致他們給你的指引會對你有幫助和真正適合你的需求。就算你不是『優先需要』人士地方政府可能為你提供住所在某些較為不受歡迎的區域。
然後會怎樣?
假如地方政府認為你們附合所有條件和你沒有刻意導致自己無家可歸的話,他們必需決定如何給你幫助。他們可以這樣做:
- 為你找尋住所
- 幫助你自己去找尋住所
- 要求另一處的地方政府給你幫助。這情形只會發生在如果你不是與本區有直接聯繫和你不是因為暴力或暴力的恐嚇而搬離本區。
地方政府必須為你提供合適的長久居所。但起初你可能要居住於臨時房屋,例如只供應早餐的旅店。如果地方政府提議你遷入私人短期租約的房子,你應諮詢後才這樣做。
向地方政府申請居屋
以無家可歸為理由申請,你應該去地方政府的無家可歸人士部門。它通常位於房屋部門內。清楚說明你無家可歸或將快變成無家可歸。帶同所有重要文件,例如你無家可歸的證明。假如你必須在辦工時間以後到訪,他們應設有緊急服務。如果你有任何不滿,可以要求見上司或找諮詢。如果地方政府告訴你不能給你任何幫助,他們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向你說明理由。
補充資料
這頁只提供以無家可歸為理由在英國申請居屋的基本常識。要得到較詳盡的資料視察,你可以瀏覽www.shelternet.org.uk 或到你原區的Shelter居屋援助中心索取他們出版的指南『無家可歸?參閱此冊子』'Homeless? Read this'或致電Shelter 熱線 0808 800 4444 (24小時免費電話)。
2002年八月出版
This document was provided by Shel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