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出院的病人
Caring for Someone Coming Out of Hospital
如果你要看護一名將出院而不像以前那樣可以照顧自己的病人,這段日子你一定會十分憂愁。
可能直至目前為止你從未當自己是一名護理人士,所以現在便需要接受一個全新的環境 - 例如或者接一名年老獨居的親戚回家與你同住。
或可能你一向在家裡都有照顧別人,但是你現在不知道他出院後你是否有能力給他提供額外的護理。
這裡有些資料可以幫助你處理這種情況﹕
- 當病人出院之時,是誰作決策
- 當病人出院之時,醫院職員應怎樣做
- 怎樣確定出院之日全部事物都會安排妥當
- 出院後你和你照顧的人會有什麼援助
- 假如你覺得不能擔當護理工作你應該怎樣做
- 如何投訴
誰人決定病人何時可以出院
只有病人的主診醫生才可決定他何時可以出院 - 醫院職員稱這為「放病人」。
如果醫生認為病人可以出院,即是說醫生覺得病人的健康狀況良好就可以出院,只要他有任何需要都可繼續得到幫助或支持提供。
你是否需要多些幫助?衛生部門優良服務指南「出院手冊」"Hospital Discharge Workbook" 可以找到你出院計劃書應有的內容﹕Department of Health, PO Box 777, London SE1 6XH,傳真號碼 01623 724524或打保健閱讀資料熱線 0800 555 777索取。如果你需要查詢一下某人是否可以出院,請按此處。
當病人出院之時,醫院職員應該怎樣做
當醫生決定病人可以出院之時,醫院職員應特別照顧以下人士﹕
- 獨居
- 老弱
- 與年老護理人同住
- 病情嚴重或長期傷殘
- 精神病患者
- 需要特別幫助(例如大小便失控人士)
- 說話困難(例如中風後癱瘓)
- 末期病人
這種特別照顧是需要撰寫一份出院計劃書,為出院病人作出妥善安排。計劃書必須說明要做些什麼以確保出院病人會得到妥善的護理和誰人負責提供這種護理。
怎樣確定出院之日全部事情都會安排妥當
出院對於做護理工作的你和病人都是一件驚心的事。
醫院職員應該做某些事來緩和出院當天的緊張氣氛。看以下清單你可以知道出院那天是否已有妥善的安排﹕
- 出院前病人有沒有接獲24小時通知?
- 必要時有沒有安排好車子?
- 有沒有將所有私人或貴重物品發還給病人?
- 有沒有供應必須應用的儀器或提供訓練給病人?
- 有沒有告知病人的家庭醫生他會出院?
- 在直至病人再看家庭醫生之前,有沒有提供足夠的藥物?
- 有沒有提供資料關於他應留意的病徵,如有需要時應找誰來幫助?
你和你的家人或朋友那天也可以幫忙令出院更加順利﹕
- 必要時帶一些戶外穿著的衣服到醫院
- 如果醫院沒有預備好,你便要安排出院的車子
- 確定病人家裡已執拾妥當(例如﹕家裡是不是乾淨整齊?是否夠溫暖?家裡有沒有食物或牛奶?)
- 假如病人單獨回家,確定他會有人陪同,和如果必要時有人陪伴他數小時或數天。
- 確定家裡沒有危險物品(例如﹕會導致使用枴杖的人滑倒的蓆子)。
出院後你和你照顧的人會有什麼援助
出院時你照顧的人可能需要多種特別的援助。你也可能正在擔心在沒有幫忙下你將如何應付。
所以查詢你會得到怎樣的援助是十分重要 - 僅記,你和你照顧的人是有法定權利得到這類援助。
保健服務或你本區的社會服務部門可以安排援助(但他們不一定會支付費用)。你可以向一間慈善機構或自助群體申請免費援助或者私人支付費用。
社會福利也許可以用來支付護理所需的額外費用。如果出院病人需要私人護理或看護,或者行動不便,他可能有資格申請傷殘福利。如果他申請傷殘生活津貼或護理津貼,他的護理人便可以申請護理病殘津貼或其他應有的福利。醫院方面或者會有一個特別部門給你諮詢或幫助你填寫表格。
保健服務
「國民保健計劃」有責任支付一系列你照顧的人所需要的服務。這包括﹕
- 康復工作
- 緩解患病症狀護理 - 即是減輕痛楚的護理工作
- 護理休假 - 即是如平日照顧病人的護理人士休假一樣,提供臨時性護理
- 專科保健
有些保健服務是待病人返回家中後才會提供(例如醫院的物理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作家訪),但是大多數的保健服務都是由當地保健部門提供。
視乎病人的需要,當地提供的保健服務可能是醫師(稱家庭醫生),地段護士,保健員,物理治療師,社區精神保健護士,語言治療師,失控輔導員,或是一名麥美倫或瑪利歌尼護士。
社會服務部門
你照顧的人可能有資格接受社會服務部門的援助﹕
這類援助可以包括﹕
- 幫忙家務(例如﹕清潔,購物,洗身和如廁)。
- 傷殘援助工具和儀器
- 改造住屋
- 在家中或其他地方提供僕膳食
- 療養服務
- 陪坐服務(即是有人暫時陪伴你照顧的人)
- 社區警鐘(即是在你家裡安裝一個連接至緊急服務部門的警鐘按鈕)
假如病人需要此種幫助,一名醫院社工或當地的社會服務部門人員會作家訪來評估他的需要。如果你認為他們應該接受評估但沒有人提出,你應該聯絡醫院內的社工或當地的「社會服務部門」。電話簿內當地政府的名下會列出「社會服務部門」的電話。
假如評估後病人真的需要幫助,當地政府仍然要決定他們是否可以安排或提供所需的服務。但就算此人真的有需要,如果資源不足夠,他也有可能不會得到這些服務。有些服務是免費但其他可能要收取費用。
不要忘記你也可以要求「社會服務部門」為你作一次評估,看看你作為一名護理人士可否獲得一點幫助。有關評估護理人士的資料請向「社會服務部門」查詢。
慈善機構和志願團體
有很多慈善機構和志願團體都願意提供多種援助,包括﹕
- 提供資料和諮詢
- 貸款和津貼
- 休假計劃
- 心理輔導和友誼協助
- 安排汽車接送
你可能會發現有些機構提供出院後的護理服務 -包括康復工作和醫療。
自助群體
你或你照顧的人或者可以參加一個自助或支援群體。你會結識到與你情況相同的人士,你要面對的種種問題可以得到很多資料和建議,甚至可能會得到直接的幫助。
私家服務
照顧別人或被照顧都是很昂貴的一件事。所以在找私人幫手之前確實你已得到所有應得的補助金才開始付款。
要找私人助手可以刊登廣告或利用一間專業的公司來提供你所需要的服務。當地機構已被列入黃頁之內。但請先查閱清楚別人給你的介紹書 - 這包括聯絡他們以前的僱主,確定他們可以將工作做妥。
假如你覺得你不能擔當護理工作你應該怎樣做
要決定不去照顧或停止照顧一個剛出院的人是一件困難的事。
你可能會覺得對不起他但請不要內疚。照顧別人不是一件容易或能令你滿足的事,護理工作也會削弱你的經濟,健康和影響你的情緒。
假如你曾長時間照顧一個人但現在你覺得你不能繼續應付,你可能很難適應。你會覺得這是時候應該找一間療養或護理院。但你不知這是否做得對。
但最重要的是記住就算你再不在家裡照顧別人,你還可以用另一種方式看護他。這樣你還可以對他悉心照顧,還好過像以前那樣當一天完結時你便會感到精疲力盡。
如果病人快將出院而你又不能照顧他
當你照顧的人進院留醫,所有重要的事情都要急著決定,但不要因為醫院職員都認為你可以幫忙而令自己承受壓力。假如你需要花多些時間才作決定便坦白告訴他們,有時現實一點好過承擔太多而做不來。
如果你告知醫院職員你不能再提供護理但他們仍認為你會繼續,你可以投訴或者乾脆拒絕。
怎樣投訴
投訴不是件容易的事,但這可能是對你或你護理的人最好的解決方法。
假如你不滿意醫院為出院的病人所作的安排﹕
- 假如你照顧的病人快要出院但是你覺得他未準備好,或者你不能看護他,你應該怎樣做
- 如果你不滿意別人決定送你看護的人進療養或護理院,你應該怎樣做
- 假如你不滿意醫院給一名病人出院時所作的安排,你應該怎樣做
假如你不滿意病人出院後得到的護理﹕
- 如果你不滿意「保健服務」提供出院病人的援助,你應該怎樣做
- 如果你不滿意「社會服務部門」提供出院病人的援助,你應該怎樣做
假如你照顧的病人快要出院,但是你覺得他還沒有準備好或者你不能看護他,你應該怎樣做…
首先與主管護士說明。如果沒有結果,便寫一封信給醫院的經理或總幹事,要求他再考慮是否讓你看護的病人出病。
當病人出院的時候,你可以拒絕照顧他,藉此迫使保健部門為他的護理作另外的安排。又或者你可以叫病人不要出院,直至醫院提供所需的援助。
假如你不滿意決定送你照顧的人入療養或護理院,你應該怎樣做…
病人有權拒絕出院,但沒有權無限期住院。如果有這種情況出現,他應該被安排留在家裡接受護理。假如你不滿意家裡提供的護理,你可以要求病人所居住的區內衛生局考慮提供醫院內的護理。衛生局在你作出要求後必須在兩個星期之內向你解釋。假如你不滿意結果,便聯絡衛生事業專員。
假如你不滿意醫院給一名病人出院時所作的安排,你應該怎樣做…
首先向主管護士作非正式的投訴。假如你不滿意她的答覆,便約顧問醫生見面。如果你還不滿意,可以致電約見醫院的常務經理/主管。再感到不滿意的話,便寫信作正式投訴。如果你不滿意醫院給你的答覆,便聯絡衛生事業專員。
當病人出院的時候,你不滿意「保健服務」提供的援助,應該怎樣做…
先與保健專業人士傾談,但如果你仍不滿意你可以向當地的衛生局或當地的公共衛生署(蘇格蘭)作出投訴。
當病人出院之後,你不滿意「社會服務部門」提供的援助,應該怎樣做…
聯絡「社會服務部門」要求與處理投訴事件的人士傾談。假如沒有收穫,便寫一封信給「社會服務部門」的總裁或聯絡當地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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