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選擇子女供讀的學校?
Can I Choose Which School My Child Attends?
你可以說出希望子女入讀那所政府學校,但教育部門沒有必要派你的子女入讀你所挑選的那所學校。假如你為孩子在正常入學時間申請,教育部門可能會限制你申請學校的數目。
假如你在其他時間申請(例如因為你剛剛搬到另一個地區)你何任選幾多間學校也可以。為了確保你的申請獲得妥善處理,你應該寫信去申請。
大部份的社區及由志願團體監管的學校都是由教育部門決定是否把你的子女派到你所選擇的學校就讀。但其他學校便由主管機構來作出決定。
入學當局(無論是教育部門或學校的主管機構)是可以有多種理由不派位給你的子女。這些理由是:
- 學校己經滿額;
- 派位給你的孩子會導致學校幼兒班超過法定的限額(現時比例是每一名專職老師對30名學生);
- 特別情況的學校(例如教會學校)而你的子女未能附合與宗教有關的入學條件;
- 學校是一所“挑選學生學校”而你子女未能達到他們指定的標準或要求;
- 你的孩子曾經被兩所或以上學校開除,最後一次未超過2年時間;
- 教育部內政大臣批准兩間或以上學校設立“協調一致的入學安排”(如果它們平分學位)。
還有如果一所學校已經有嚴重問題和已取錄很多頑劣的學生,它可能不會收容有同樣問題的兒童。這是指假如你不是學年開始之後才申請派位。
如果申請的兒童超過學校派位,那麼學校便會利用“入學申請超額準則”來決定派位給誰人。這些準則應該是客觀、清楚及公平,但是學校在成立這些準則時擁有頗大的自行決定權。所有家長都應該可以獲得一份印製的準則。
假如你選擇的學校沒有派位給你的子女,你有權向獨立的專門小組上訴。如果孩子不獲派位,入學部門應該寫信向你解釋他們決定的理由和證實你有權上訴。他們亦要告訴你有多少時間作出上訴。還有,假如你有好的理由未能在預定時間內上訴他們應該接受你的過時上訴。你必須書面通知,道明你須要上訴的理由。你可以隨時寄資料給他們,甚至在上訴時交出更詳盡的資料。無論如何,一般來說,能愈早寄出更詳盡的資料會愈好。一旦提出上訴你便會接獲聽審的日期。假如那個日期對你不適合你可以要求入學部門把它更改。
聽審分兩個階段,學校首先陳詞。假如你的子女是因為幼兒班已超過法定的30個小孩對一名老師而不被派位的話,上訴專門小組只會接受你的上訴如果他們決定入學部門沒有按照規定辦事和他們應該派位給你子女或上訴專門小組會視這為不合理,但是上訴專門小組很少會有這種想法。
至於其他上訴,上訴專門小組必須在學校已滿額的時候決定如果派位給你子女,是否會“影響教育的有効運作或有效地利用資源”。即是說他們必須考慮如果學校收多一名學生是否便要面對困難或不便。假如上訴專門小組這樣夬定,他們便要實行第二步,看看孩子的特殊情況和把學校收容多一名小孩的困難與這個衡量。特殊情況可以是你有其他子女已經在這間學校讀書,或者到另一間學讀書會出現困難和不便。但這並不是全部例子。
上訴專門小組作出決定時一定要寫信詳列所有理由。
法律中心能夠在上訴時為你提供資訊和援助。有時他們還可以代表你出席上訴,但法律中心在同意處理你的個案之前必須先相信上訴的成功機會頗大和相信個案有其重要性的一面。
雖然我們盡量印製準確和最新的資料,但不要視這為完整及具權威性的法律小冊子,並不構成法律諮詢—我們不會為欠準確性及其後果負上任何責任。此小頁只為居住在英國和威爾斯和受其法治的人士而編寫。
6 月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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